高等法院周一(18日)裁定,《禁蒙面法》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,裁定違憲。法工委批評,高院的裁定嚴重削弱特首管治權;港澳辦亦指判決會產生嚴重負面社會影響。不少聲音質疑法工委的聲明會影響本港司法獨立,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指,法工委的聲明符合《基本法》條文,但香港法院仍對法例是否違憲有審查權。
![湯家驊認為香港法院有違憲審查權,但終極決定在於人大常委。(中通社)](https://n.kinliu.hk/wp-content/uploads/2019/11/湯家驊認為香港法院有違憲審查權,但終極決定在於人大常委。(中通社)-768x539.jpg)
![陳文敏教授認為,第47條的通過在增強行政機關權力的同時限制了司法酌情權。](https://n.kinliu.hk/wp-content/uploads/2019/11/陳文敏指若香港法院失去審查權,會嚴重削弱它保證香港法律符合基本法的功能。(大公報).jpg)
湯家驊接受電視台訪問時指出:「我相信它(法工委)所指的是終極的決定,基本法的終極解釋權在人大常委,但香港法庭獲授權就基本法作解釋。我很相信法工委的聲明,其實都是符合基本法條文,只不過在用詞方面,大家著眼點不同,所以產生某程度上的誤會。」湯家驊認為,香港法院仍然可以裁定法例有沒有違憲。
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則說:「是否所有這些案件,無論它們符合(基本法)與否,都要拿去人大常委會決定呢?如果(審查)權力拿走了,會嚴重削弱香港法院保證香港法律是符合基本法,屆時是由誰決定這些案件呢?」